廣州富盟企業咨詢管理有限公司為您講解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資質辦理標準: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三級。
一級資質標準
企業資產:凈資產 1500 萬元以上。
企業主要人員:
?。?)市政公用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 8 人,其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 2 人。
?。?)技術負責人具有 10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市政公用工程、電氣、機電、自動化、光源與照明、園林景觀、結構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 20 人,且專業齊全。
?。?)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高壓電工、低壓電工、維修電工、安裝電工等齊全,且不少于 30 人;具有高空作業操作的技術工人不少于 5 人,起重作業操作的技術工人不少于 2 人。
企業工程業績:
近 5 年獨立承擔過下列 3 類中的 2 類工程的施工,且必須有第 1 類所列工程,工程質量合格。
?。?)單項合同額 1000 萬元以上的帶 250KVA 以上的箱式變配電或帶有遠程集中監控管理系統的道路照明工程 3 項;
?。?)單項合同額 1000 萬元以上的室外公共空間(廣場、公園、綠地、機場、體育場、車站、港口、碼頭等)功能照明工程或景觀照明工程 3 項;
?。?)年養護的功能照明設施不少于 5 萬盞或景觀照明設施總功率不少于 1 萬 KW。
二級資質標準
企業資產:凈資產 800 萬元以上。
企業主要人員:
?。?)市政公用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 5 人。
?。?)技術負責人具有 8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市政公用工程、電氣、機電、自動化、光源與照明、園林景觀、結構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 10 人,且專業齊全。
?。?)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 2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高壓電工、低壓電工、維修電工、安裝電工等齊全,且不少于 15 人;具有高空作業操作的技術工人不少于 2 人,起重作業操作的技術工人不少于 1 人。
企業工程業績:
近 5 年獨立承擔過下列 3 類中的 2 類工程的施工,且必須有第 1 類所列工程,工程質量合格。
?。?)單項合同額 500 萬元以上的帶 160KVA 以上的箱式變配電或帶有遠程集中監控管理系統的道路照明工程 3 項;
?。?)單項合同額 500 萬元以上的室外公共空間(廣場、公園、綠地、機場、體育場、車站、港口、碼頭等)功能照明工程或景觀照明工程 3 項;
?。?)年養護的功能照明設施不少于 3 萬盞或景觀照明設施總功率不少于 0.5 萬 KW。
三級資質標準
企業資產:凈資產 300 萬元以上。
企業主要人員:
?。?)市政公用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 2 人。
?。?)技術負責人具有 5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 5 人。
?。?)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 8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高壓電工、低壓電工、維修電工、安裝電工等齊全,且不少于 12 人。
?。?)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 2 項。
承包工程范圍
一級資質
可承擔各類城市與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
二級資質
可承擔單項合同額不超過 1200 萬元的城市與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
三級資質
可承擔單項合同額不超過 600 萬元的城市與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
一、申請材料
企業申請資質需提供《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含電子文檔)及相應附件資料,并按照下列順序進行裝訂:
(一)綜合資料(第一冊):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2、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
3、企業章程;
4、企業近三年建筑業行業統計報表;
5、企業經審計的近三年財務報表;
6、企業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身份證明;
7、企業經理和技術、財務負責人的身份證明、職稱證書、任職文件及相關資質標準要求的技術負責人代表工程業績證明資料;
8、如有設備、廠房等要求的,應提供設備購置發票或租賃合同、廠房的房屋產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等相關證明,以及相關資質標準要求
提供的其它資料。
9、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勞務分包企業、混凝土預制構件企業、預拌商品混凝土等企業可不提供)
其中,首次申請資質的企業,不需提供上述2、4、5、9的材料,但應提供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文件。
10、申請特級資質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應提供:
(1)企業近三年銀行授信憑證;
(2)企業近三年上繳建筑業營業稅稅票或境外工程的工程結算憑證;
(3)省、部級(或相當于省部級)以上企業技術(研發)中心,或分中心認證的證書或有效核準文件;
(4)國家級工法的認定文件、專利技術的認定證書;
(5)國家科技進步獎獲獎證書或主編過工程建設國家、行業標準的發布通知(或發布令)、封面、目次、前言和引言等資料復印件。
(二)人員資料(第二冊):
1、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中所列注冊人員的身份證明、注冊證書;
2、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非注冊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明、養老保險憑證;
3、部分資質標準要求企業必須具備的特殊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明及養老保險憑證,還應提供相應證書及反映專業的證明
材料;
4、勞務分包企業應提供標準要求的人員崗位證書、身份證明。
(三)工程業績資料(申請最低等級資質不提供)(第三冊):
1、工程合同、中標通知書;
2、符合國家規定的竣工驗收單(備案表)或質量核驗資料;
3、上述資料無法反映技術指標的,還應提供反映技術指標要求的工程照片、圖紙、工程決算資料等。
(四)對企業申請改制、分立、合并需重新核定資質的,除需提供上述資料外,還應提供下列資料(列入第一冊綜合材料):
1、企業改制、分立、合并方案(包括新企業與原企業資產、人員、工程業績的分割情況);
2、企業改制、分立、合并的批準文件或股東會或職工代表大會決議;
3、企業改制、分立應提供改制、分立前企業近三年財務報表和統計報表;
4、企業合并應提供合并前各企業近三年財務報表和統計報表及最新合并報表;
5、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五)已具備工程設計資質的企業首次申請同類別或相近類別建筑業企業資質的,其申報材料除應提供首次申請所列全部材料外,申請
除最低等級的施工總承包資質的,還應提供第(三)條所要求的全部材料。